湖北三支一扶考试

您当前位置湖北 > 会计考试 > 备考技巧 >

初级会计师考试复习攻略《初级会计实务》-留存收益

2019-12-19 17:04 湖北会计职称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会计职称考试群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考点4: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金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金额。

  1.结转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贷: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3.将“利润分配”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2022年会计笔试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