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湖北 > 每日一练 > 公务员笔试试题 >

湖北公务员招聘考试每日一练(2024.10.23)

2024-10-21 09:29 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国家公务员考试提供以下国考公务员笔试试题信息:湖北公务员招聘考试每日一练(2024.10.23),更多关于湖北公务员招聘考试每日一练(2024.10.23),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笔试试题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hbicon职位查询2025国考职位查询 hbicon笔试礼包国省考公考盒子8.0

  1.(单选题)甲市乙区生态环境局拟同时向甲市生态环境局与乙区政府发文,报告辖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关于公文拟制与办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行文内容相同,可形成一份报告主送甲市生态环境局与乙区政府两个机关

  B.分别形成报告并分开主送甲市生态环境局与乙区政府

  C.可根据需要,将向乙区政府行文的报告抄送乙区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D.可根据需要,将向甲市生态环境局行文的报告抄送乙区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主送机关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题干中甲市乙区生态环境局受甲市生态环境局与乙区政府双重领导,一份报告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故要分别形成报告并分开主送甲市生态环境局与乙区人民政府。与B项表述一致。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选项A表述为“可形成一份报告主送甲市生态环境局与乙区政府两个机关”,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符。A项错误。

  C项:选项C中表述为“将向乙区政府行文的报告抄送乙区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不抄送下级机关”不符。C项错误。

  D项:选项D中表述为“将向甲市生态环境局行文的报告抄送乙区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不抄送下级机关”不符。D项错误。

  2.(单选题)“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说的是:

  A.广西

  B.贵州

  C.云南

  D.四川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地理位置。

  第二步,“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说的是贵州。贵州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阴雨日数在200天以上,故有“天无三日晴”之说。贵州位于云贵高原,石灰岩长期受流水的侵蚀,形成喀斯特地形,多峰林、溶洞、石林,故有“地无三尺平”之说。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广西,处于热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有“一日东风三日雨,三日东风无米煮”之说,由于气旋是自西向东移动的,所以在东风只吹一日的情况下,便因气旋自西向东移动前进的影响,产生降雨。如果东风连吹三日,表示没有气旋靠近,此时天旱无雨,导致“无米煮”的结果。

  C项:云南,兼具低纬气候、季风气候、山原气候的特点。有“北边炎热南边凉”之说,因为气候与地形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云南复杂多变的地形,导致云南的气候也是多样的,常会出现这种南北气候不同的特殊情况。

  D项:四川,兼具亚热带季风气候、高原山地气候的特点。“蜀犬吠日”是指四川雅安四周群山环绕,中间平原的水汽不易散开,那里的狗不常见太阳,看到太阳后觉得奇怪,就会吠叫。

  3.(单选题)水银可用于制作温度计,其主要原因不包括:

  A.水银对温度变化敏感

  B.水银容易获得

  C.水银的熔点低,沸点高

  D.水银的化学性质稳定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生活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体温计选用材料时,优先考虑的是原料的特性,如材料的熔点和沸点、性能的稳定性、材料体积对温度变化的敏感度等。汞在自然界以硫化汞矿石的形式普遍存在,制取相对容易,但这并不是水银用于制作体温计的主要原因。故B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水银遇热体积膨胀,遇冷体积收缩,温度的微小变化就能使水银柱的长度发生明显变化,这说明水银对温度的变化敏感。A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水银是唯一一个常温状态下为液体的金属。水银的熔点是-39℃,沸点是356.7℃,使得它在除了极端环境外的绝大多数环境条件下,都能正常使用。C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项:汞是银白色闪亮的重质液体,不溶于酸也不溶于碱,其化学性质稳定。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4.(单选题)下列疾病与其临床表现对应错误的是:

  A.糖尿病—多饮、多尿、多食、疲乏无力

  B.水俣病—麻木、惊厥、精神迟钝、视力障碍

  C.甲亢症—眩晕、嗜睡、厌食、肌肉无力、记忆力减退

  D.脑中风—呕吐、流涎、意识障碍、一侧肢体感觉异常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医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甲亢指的是甲状腺合成释放过多的甲状腺激素,造成机体代谢亢进和交感神经兴奋的一种疾病,表现为心悸、出汗、进食和便次增多、体重减少,多数患者还常常同时有突眼、眼睑水肿、视力减退等症状。而眩晕、嗜睡、厌食、肌肉无力、记忆力减退属于由甲状腺激素合成与分泌减少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的症状。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糖尿病是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常见症状为多饮、多尿、多食、消瘦和疲乏无力。

  B项:水俣病是有机汞侵入脑神经细胞而引起的一种综合性疾病。主要有感觉障碍、麻木、精神迟钝、视力障碍、畏光等症状。

  D项:脑中风是一组以脑部缺血及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其症状包括呕吐、一侧肢体和面部的感觉异常、口角流涎、突发的视感障碍、突发的言语不清和吞咽呛咳症状、意识障碍等。

  5.(单选题)梁某用拾得的陈某身份证与林某在M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梁某不知去向,林某遂起诉要求离婚。M县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与“陈某”离婚。不久,陈某在N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时,被告知其与林某已登记结婚,无法再办理登记。陈某遂向M县民政局申请撤销“陈某”与林某的婚姻登记,M县民政局以婚姻关系已经法院判决解除为由予以拒绝。陈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M县民政局在“陈某”与林某的婚姻登记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B.法院判决“陈某”与林某离婚,已产生撤销婚姻登记的效力

  C.法院应判决确认“陈某”与林某系虚假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D.法院应判决确认M县民政局的登记无效并删除错误登记信息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无效婚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根据2017年《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应判决确认M县民政局的登记无效并删除错误登记信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2003年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M县民政局没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注意事项作出案涉婚姻登记行为,存在过错。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本题中,法院判决“陈某”与林某离婚,是指“陈某”与林某解除婚姻关系,他们之间的婚姻之前是有效的,受法律约束的。判决离婚并不产生撤销婚姻登记的效力。B错误,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陈某”与林某系真实结婚,

  不符合无效结婚的情形,婚姻有效。C错误,排除。

国家公务员考试推荐:

公告查看】 【职位查询】 【资讯汇总

图书教材】 【笔试课程】 【在线咨询

    (编辑:华图喻老师)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2024国家公务员公告预约

    选课
    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