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及笔试事项公告(第3号)(3)
2011-06-18 11:2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恩施人事考试网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2、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3、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4、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718—8222869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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