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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校

  2、面试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科目考试成绩(40%)和职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3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各遴选机关在经单位领导和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定同意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遴选机关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前核查其身份。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科目占40%,面试成绩30%,职位能力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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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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