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2)
2011-06-01 15:56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3、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属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于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地税系统长阳县0601006009职位、五峰县0601006010职位、房县0601007007职位,英山县0601011012职位,利川市0601014001职位,建始县0601014002职位,巴东县0601014003职位,宣恩县0601014004职位,鹤峰县0601014005职位,恩施州城区0601014006职位,恩施市0601014007职位均属于限招“四项目”人员,凡身份不符错报上述职位的考生,将按规定予以取消面试资格。
4、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对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787328729,87328600,87328513
联系人:罗 蓉 尹 松 刘贵修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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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