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2-02-01 14:5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六、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四)、《考察联系表》(见附件五)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张三”。)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六)传真至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专用传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把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含经调剂进入面试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报到、验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应届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七)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2012年3月5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八)一份。
(6)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九,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12年3月5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视情况确定)。
(9)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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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