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2)
2012-02-01 15:0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二、面试、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面试
面试安排在2月22日,上午9:00开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按照职位分别进行。考生全天封闭。
候考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3号楼3层第四会议室。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情况,按照本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递补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面试务必提前30分钟(即8:30前)到场。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 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与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和复印件。
4.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 待业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7. 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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