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
2012-02-06 13:5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⑴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⑵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相关资格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9.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证件照片3张。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需提供复印件1份。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在面试当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新疆国税局通过网络发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991-8812196、2681311。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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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