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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校

  五、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六、注意事项

  (一)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面试确认,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按照成绩排序予以递补;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至面试报到地点交海关工作人员审核,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成绩单、照片为原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以上材料不再退还;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琦  0891-62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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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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