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关关于2012年国考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2)
2012-02-11 17:1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人员 | 时间 | 地点 | 提交材料 |
报考二连海关和隶属海关缉私分局各职位的考生 | 2月21日上午8:30 | 海关办公楼7楼东侧会议室 | 呼和浩特海关网站1月18日发布的《呼和浩特海关关于参加2012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中列明的所有寄送材料的原件 |
报考隶属海关各职位的考生 | 2月21日下午2:00 |
五、 体检和考察
全部面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按照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体检将于全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体检医院由招录海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选择。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人员还须在体检后进行体能测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 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
联系人:高原、姜洋、王虹
联系电话:0471-6982916、6982956、6982784
传真:0471-698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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