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
2012-02-14 17: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办公楼大厅门口外墙张贴当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71-3309029。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2年3月4日下午到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领取体检表,3月5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准备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3张。
4、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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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