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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事业单位试题练习:查债权知识

2021-05-19 20:2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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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正当得利王先生须支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必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无须支付5元

  答案:D

  分数:10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题目中王先生与酒店停车场并未就洗车达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故无法律依据无须支付5元。D项正确。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题目中王先生的车被酒店停车场清洗,不构成不当得利,无须支付5元。A项错误。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题目中酒店停车场清洗王先生车,不属于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支付5元。B项错误。C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王先生与酒店停车场并未就洗车达成合同,无须支付5元。C项错误。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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