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1 08:56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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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湖北事业单位考试,试题练习,湖北事业单位每日一练,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第2年,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重伤,负主要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法院对张某应如何处理?
A.撤销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单独处罚
B.撤销缓刑,将盗窃罪与交通肇事罪并罚
C.不撤销缓刑,以交通肇事罪追加刑罚
D.延长缓刑考验期至5年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24年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交通肇事罪,不应仅以交通肇事罪单独处罚,而要撤销缓刑并与前罪并罚。A项错误,排除。
B项:2024年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交通肇事罪这一新罪,所以应撤销缓刑,将盗窃罪与交通肇事罪并罚。B项正确,当选。
C项:依据上述《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必须撤销缓刑,而不是不撤销缓刑仅以交通肇事罪追加刑罚。C项错误,排除。
D项:法律并没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要延长缓刑考验期,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按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即撤销缓刑并罚,而不是延长缓刑考验期。D项错误,排除。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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