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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2)

2012-10-11 13:4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宜昌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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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综合成绩并列等),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应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364;监督举报电话:0717-6056390;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12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附件:2012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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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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