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省事业单位:面试的构成要素(2)
2012-01-03 14: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张望,不得影响考生答题,不得以任何方式提示正在答题的考生或向候考考生传递试题。
违反上述面试纪律的,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成绩
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各位考官按事先拟定好的测评标准,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作出评定。为了统一标准,考官必须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分,面试过程中需对考生的相关表现做一个简要记录,以作为评分的依据。对每位考生评分时都必须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尽量作出标准化评分。
(六)接受监督
为了体现面试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化,面试还必须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的监督,在必要的情况下,现场要进行录像、录音,力求面试公正有序地进行,提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的公信度。
(七)确定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考生名单,当天面试结束后张榜公布。人事行政部门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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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