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17:04 湖北医疗卫生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神农架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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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神农架林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先聘后录工作方案》的通知(神人领文【2017】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先聘后录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聘用初试及面试、公示、体检、签订聘用协议的相关程序进行。林区卫生计生委与各用人单位组成本次高层次人才先聘后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考核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员35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2017年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林区人民医院、林区中医院、林区疾控中心部分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林区疾控中心部分岗位、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2、年龄要求,本科及专科在30岁以内(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以内(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学历持有相应执业资格并有医疗临床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至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13日后登录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j.gov.cn/gov/)、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林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61.183.47.13/rkhjhsyj/)查询公告及职位计划,招聘公告同时在神农架报社、神农架电视台、神旅天下传媒等媒体公开发布。
(二)应聘人员报名(2017.3.13日至20 17.3.31日止)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15670968@qq.com。
2、院校招聘专场报名: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报名地点:相关院校专场招聘会神农架展位(院校详见附件3:《林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入院校招聘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时间安排》)。
3.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9—3336126(林区卫计委,联系人:陈大玉);
报名电话:0719--3332739(林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周慧);
0719--3452325(林区中医院,联系人:张光秀);
0719--3332486(林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吴仕丽);
0719--3332083(林区疾控中心,联系人:冯安慧)。
0719—3336126(乡镇卫生院,联系人:陈大玉)
(三)资格审核(2017.3.27日至2017.4.7日止)
由卫计委、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卫生计生委及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林区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卫计委、用人单位组成。
面试比例: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组织面试,入围面试资格人员按3:1的比例进行面试,若面试人员小于3:1,该岗位是否取消或合并由主管部门报人才办审批后执行。面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提问及实操环节等方式进行。按岗位和专业划分为若干个考核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学历水平及应用能力,实操环节主要考核是否能承担相应的医疗岗位工作,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五)公示(2017.6.5日至2017.6.9日止)
由林区卫计委与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综合情况,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神农架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体检(2017.6.12日至2017.6.13日止)
1.体检:由林区卫计委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林区卫计委同意后复查一次。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初试及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协议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从2017年7月1日起,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初试及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满1年后,应聘对象可报名参加应聘所在单位招聘考试,若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视为违约。3年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对优秀聘用对象可续聘,但连续聘期不超过5年。
五、试用期、聘用期待遇
1、应聘到区直医疗单位的由政府为聘用期内的聘用人员提供拎包入住公租房。
2、聘用人员享受神农架林区同期招聘的同学历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不实行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保险由财政按用人单位财政供养方式予以保障。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可享受《神农架林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中第六条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具体为博士或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000 元;其他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每人每月500 元。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陈光文 林区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蔡邦菊 林区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陈大玉 林区卫生计生委政工人事科科长
刘芙蓉 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光秀 林区中医院书记
吴仕丽 林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冯安慧 林区疾控中心主任助理
谢兴红 林区新华卫生院院长
尚继发 林区阳日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顺荣 林区宋洛卫生院院长
黄 震 林区红坪中心卫生院院长
徐海涛 林区大九湖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人事科。
附件:
3、林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深入院校招聘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时间安排
4、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引进聘用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意向协议书
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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