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疗卫生考试

2019年湖北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9-01-29 14:42 湖北医疗卫生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医疗卫生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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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医考发〔2019〕4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计生委,各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现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9〕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医考办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01号)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时;

  (二)考生网上缴费(实践技能考试费用):1月21日~2月14日;

  (三)报名点网上预审时间:1月29日~2月14日;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月15日~2月28日;

  (五)考点资格审核时间:3月1日~3月10日;

  (六)考区资格审核时间:3月11日~3月30日;

  (七)考生网上缴费(医学综合笔试费用):6月20日~6月30日期间;

  二、报考地点

  考生(含部队考生)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地对应考点进行报考,不得跨考点报名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在鄂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现役军人,按单位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的考点报考。

  三、报名审核程序

  (一)个人网上报名

  湖北考区考生须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以下简称“国网”)和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省网”)上进行报名。自2019年起,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1.考生登陆国网进行网上报名,考区选择“湖北”提交国网信息后,直接链入省网。考生应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省网与国网自动进行信息比对,并验证信息真实性,比对结果在省网上显示。考生应及时查看,并根据提示对填报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确保两网报名数据和信息一致。

  3.完成网上操作后返回国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

  注:个人网报结束(1月28日)后,考生不能对国网信息进行修改。国网信息有误的,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或考点对其进行修改。

  (二)网上缴费

  2019年,湖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实现网上缴费,考试费用缴纳分2个批次进行。

  1.实践技能考试费用上缴:考生完成国网和省网报名后,按省网提示完成实践技能考试费用缴纳,未按时完成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审核未通过考生,费用原渠道退回。

  2.综合笔试费用上缴: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技能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考生需按时完成综合笔试费用上缴(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完成费用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报名点网上预审

  各报名点网上预审时间:1月29日-2月14日。

  1.批量审核图片。报名点登陆省网批量审核考生上传的毕业证,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和试用期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图片信息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

  2.审核两网信息。报名点登陆省网审核考生相关证件材料、填报信息、试用期考核证明等,并录入预审意见。

  考生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材料需注重考生试用岗位与报考类别、试用时间、试用机构、带教老师等情况核实。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的,须核实其工作单位是否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四)现场确认

  考生按规定时间,持报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等,到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1.核验考生身份、现场确认。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身份。登陆国网和省网录入现场确认意见,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申请表》信息,并签字确认,一经确认,考生需对个人填报信息负责。

  注:根据国家医考办《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五)考点资格审核。考点于3月1日~3月10日登录省网、国网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并提交考点审核意见。

  (六)考区资格审核。考区根据要求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四、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上传毕业证及学位证。

  2.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

  (1)以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网上验证报告”),否则不得报考。全日制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同时提交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的网上验证报告。网上验证报告有效期需保证两个月及以上。

  (2)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毕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2)、《学位类型证明》和《学校在校证明》。并于2019年8月23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以我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5〕5号)规定,按照谁举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包括医药卫生类专业),其相关学历证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考生根据此规定提供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15年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依然有效。

  (4)部队学历。现役军人报考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有关学历相关证明材料;非军籍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部队学历报考。

  (5)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一些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

  (6)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3.执业助理医师相关资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材料。

  4.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普通居民报名需提供《执业医师法》所规定的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合格材料;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现申请审核表》、外籍人员需提供《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现申请审核表》等纸质材料。

  5.其他材料。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3);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二)考点留存的纸质材料(以下材料需原件)

  1.考生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参加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儿科)加试考生提供的《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3.港澳台、部队和外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学历、试用期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试用机构提供的本机构《报考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考生汇总表》。

  (三)报送至考区的纸质材料

  1.考点在国网下载生成《2019年度考点考生一览表》,考点盖章;

  2.考点在省网下载生成《2019年度考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汇总表》,考点盖章;

  3.《2019年度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人员汇总表》(附件4),考点盖章;

  4.无法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审核的材料原件,如以部队学历报考的考生提供的人事档案材料。

  五、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7〕287号)要求:

  (一)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49元/人;口腔类、公卫类别289元/人;中医类别247元/人。

  (二)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64元/人˙科。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9年国家医考委印发新的《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19年口腔、公共卫生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按2019年版实施方案执行。相关方案将陆续转发。

  (二)2019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考发〔2014〕11号)执行。

  (四)考生上传的证书(如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负责。各考点对考生提供的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对考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各考点须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对本考点考生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凡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或帮助考生获取报考资格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过适当的途径全省通报。

  (五)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不进行二次审核。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请各考点、报名点做好告知工作。在网上预审时发现考生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醒考生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六)请各考点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考务工作。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考生补报名;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使用的国网和省网用户名和密码(usbkey)要做到专人专用,严格管理,确保系统安全。严禁考生本人操作现场确认、审核的电脑。若违规操作,导致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9〕9号)

  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3.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4.2019年度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人员汇总表

  湖北省医学考试中心

  2019年1月22日

附件2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
校专业。自年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工作岗位  
加 试 内 容      院前急救 □               儿科 □
考生承诺
1.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附件4

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
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考点(盖章):

序号 考点
代码
姓名 身份证号 申报岗位 是否签署
考生承诺
           
           
           
           
           
           
           
           
           
           
           
           
           
           
           
           
           

             经手人签字:       
                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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