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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2人】

2023-03-27 13:37 湖北医疗卫生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医疗卫生考试群 文章来源:罗田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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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健康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第6号令)、黄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县乡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0日核准备案,现采取“校园招聘”方式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具备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已签订《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医药学院(原郧阳医学院)、三峡大学、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湖北民族大学(原湖北民族学院)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主管单位及用人单位。

  三、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所赴高校的公示栏(网站)和罗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tian.gov.cn/)面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现场在各高校,采取分场招聘的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分批考试、择优聘用、招满为止”。

  2.拟招聘院校和报名时间安排:

  初步计划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赴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医药学院(原郧阳医学院)、三峡大学、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湖北民族大学(原湖北民族学院)组织现场报名,按学校约定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招聘,名额招完为止。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根据各高校招聘会的时间确定,经与高校对接,目前已确定的部分高校招聘会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场:2023年3月29日上午,湖北中医药大学。

  其他高校招聘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在所赴高校的公示栏(网站)和罗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tian.gov.cn/)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3.报名地点:拟招聘高校现场。

  4.报名材料

  (1)2023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学院毕业证明等相关资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自行下载填报《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4)近期2寸免冠无修正白底彩色证件登记照4张。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人员要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报名岗位所需的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在报名和面试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提供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登记照(即近期2寸免冠无修正白底彩色证件登记照)。

  (3)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得随意变更,保持电话随时畅通,以便于联系。

  6.资格审查

  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资格等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关于学历、学位。《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岗位要求“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具有医学类本科、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名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名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名。

  (4)所有应聘人员均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在招聘会现场组织考试,择优聘用。加试笔试的岗位在招聘会过程中集中组织。具体考试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1、确定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需加试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需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

  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4.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招聘会现场考试的,按实际招聘人数,下同)确定预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依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卫生健康行业体检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卫健局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罗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县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县卫生健康局将招聘最终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备案后,应聘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由县人社局发文,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违背诚信报考原则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0713-5055809(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5070083、5070002(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5058256(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老干股)

  0713--5059762(县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科)

  0713--5058517(县万密斋医院人事监察科)

  0713--505209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监察科)

  0713--5052898(县妇幼保健院人事资源科)

  

附件1: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023年罗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luotian.gov.cn/art/2023/3/27/art_17089_1743408.html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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