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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公告【3人】

2024-04-26 09:13 湖北医疗卫生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医疗卫生考试群 文章来源:中国硒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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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编办、省卫健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和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恩施市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恩施市专项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详见《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附件下载》》》1: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下载》》》2: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7:30。

  3.报名地点:恩施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511室(恩施市金龙大道青树林规划二路)

  4.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聘用合同、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注:除报名表要交原件外,以上其余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恩施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选岗

  1.测试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当天14:30前到候考室报到,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测试地点:恩施市卫生健康局。

  3.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2024年4月29日下午14:30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先自行关闭,并装入写好姓名的信封后,同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电子手环、提包、资料以及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集中统一保管的标志物等)一律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封闭管理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应当自觉诚信参考,任何违反面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选岗方式: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四)体检

  1.恩施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备案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的,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五、聘用管理

  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受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村卫生室岗位履职。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恩施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benshi.com.cn/agsgg30/2837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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