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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1人】

2024-05-11 10:45 湖北医疗卫生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医疗卫生考试群 文章来源:十堰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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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十堰市中心血站始建于1992年,是十堰市唯一一家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百余家医疗单位临床用血采集与供应、血液质量控制、临床输血业务指导工作。现有员工1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具有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51人。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已跨入国内现代化先进血站行列,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站内建有核酸检测实验室、国家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备有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细菌培养箱等一系列高精尖设备。(详见《十堰献血》微信公众号、十堰市中心血站官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血站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1、2024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下载》》》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一、招聘对象、计划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限检验、输血技术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及名称 岗位 类别 岗位描述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十堰市中心血站 01检验岗 专业 技术岗 从事血液检测、质量控制相关实验室检测、临床输血指导及输血研究工作 1 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限检验、输血技术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医学相关专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身心健康,热爱采供血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附件1《2024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登记照两张到十堰市中心血站行政楼站办公室301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查时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提交材料

  对符合《岗位表》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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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按照报名人员情况,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技能操作(占总分60%)+结构化面试(占总分40%)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技能操作(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3.结构化面试(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5.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均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并在十堰市中心血站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由十堰市中心血站统一组织,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及行业有关规定(重点是色觉系统方面的要求)进行。

  3.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十堰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策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兑现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十堰市中心血站办公室 0719-8666365 李老师

  血站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33号(汉江师院北京路大门斜对面)

  血站网址:http://www.syxz.net.cn

  文章来源:http://rsj.shiyan.gov.cn/srlzyhshbzj/zc/qtzdgkwj/gzdt/202405/t20240511_4524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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