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招警考试

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

2012-08-17 16:41 湖北招警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招警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为加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启动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试点工作计划招录168名试点班学员,其中法院60名,公安机关108名。招考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培养模式

  试点工作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实行定向培养,考生报考时即定培养层次、定接收单位,被录取后,分别参加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专科试点班培养学习,合格毕业后到定向政法单位报到工作。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基层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查询招考招生信息

  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表于8月17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栏”发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四、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20日8∶00至2012年8月27日17∶3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根据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网上初审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职位,8月27日17∶30以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27日17∶30以后,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截止8月28日11∶00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为审核通过。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1日8∶00至8月28日11∶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为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名期间,省人事考试院将开通网上实时显示报名人数功能,考生可在线查询网上报名情况。

(编辑:湖北华图)

2022公安招警备考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