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启事(3)
2015-02-09 17:39 湖北人事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2015年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拔尖人才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或科技奖励获得者等拔尖人才,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具体协商。
二、中央“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
1、“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2、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3、“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校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青年千人计划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①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②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③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④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
⑤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工作生活待遇
1、“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①按国家政策享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6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4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非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标准);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50-80万元/年;
⑤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00-20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200-3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提供100-2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2、“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
①经我校推荐申报,并成功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工作的,再发放补助50万元;
②聘期内安排来校工作期间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标准);
③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④工作期间采取月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5万元/月;
⑤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金;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额度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①经我校推荐申报,并成功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3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20-30万元/年;
⑤除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外,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0-50万元;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150-3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三、湖北省“百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①按国家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3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非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标准);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20-30万元/年;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⑤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100-20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四、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
1、讲座教授
①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②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③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2个月以上。
2、特聘教授
①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②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3年以上;
③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④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⑤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⑥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⑦原则上要求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
3、楚天学子
①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年以上并获突出成果,年龄40周岁以下;
②能独立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
③保证在学校全职工作。
(二)工作生活待遇
凡经我校推荐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在聘期内按湖北省相关政策及学校管理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具体如下:
1、讲座教授入选者
①安排来校工作期间生活住房;
②提供楚天学者讲座教授津贴2万元/月;
③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④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金;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2、特聘教授入选者
①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3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提供特殊津贴30万元/年,同时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10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3、楚天学子入选者
①提供安家费15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10万元及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②聘期内提供特殊津贴5万元/年,同时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③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2万元,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3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④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
五、海外留学归国博士
(一)引进条件
1、在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能全职来校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掌握本学科国际学术前沿,在本学科或某一方向的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大的影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费5-1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或租房补贴600元/月;
2、对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若两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则聘回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3、若竞聘上校内学科建设特聘岗位,可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
4、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7-12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5-4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
六、国内优秀博士(后)
(一)引进条件
1、在国内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后),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费3-8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或租房补贴600元/月;
2、对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若两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则聘回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3、若竞聘上校内学科建设特聘岗位,可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
4、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4-9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5-3万元。
七、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一)引进条件
拥有重要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创办科技产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者;与学校相关专业高度契合,并具有较高水平的大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工作生活待遇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经论证后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
八、补充说明
(一)特殊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经论证后给予特殊资助和待遇。
(二)同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或“楚天学者计划”等人才项目的工作与生活优惠待遇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之一。
(三)海外博士、博士教授、博士(博士后)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的,学校积极推荐申报。成功申报后可按相应标准享受工作和生活待遇。
(四)在学校实施新的房改政策之前,学校提供的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面议);同时对以上所有全职来校工作的博士(博士后),自入职之日起由学校提供为期30个月的博士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五)其他未尽事宜具体协商。
申报材料及方式
1.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投递简历,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申请人请将简历中的信息填写完整,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2.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有检索论文请附检索报告复印件)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3)高层次人才还需提供到岗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并明确有无其他工作生活等条件要求。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李家墩一村1号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 编:430068
联系电话: 86-27-59750186, 86-27-59750178
传 真: 86-27-59750172
E-mail: hbgydxrsc@163.com; rsc@hbut.edu.cn
联 系 人:吕建兵 汪晶晶
学校主页:http://www.hbut.edu.cn
(编辑:喻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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