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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搞好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经枣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枣人社发[2011]12号文件精神,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枣阳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安置去向

  (一)全市计划招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9名,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二)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充实到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4、具有普通类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枣阳市人社局于2012年4月3日至4月10日通过枣阳广播电视台、枣阳市人事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枣阳市人社局委托枣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承办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5日至4月12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持招聘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报名费50元)。报名地点: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枣阳市民主路23号、原人事办公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710-6326230。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枣阳市公开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可下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5、应聘人员于2012年4月14日到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必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低于3倍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工作由枣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枣阳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分值各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文化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实行封闭出题、封闭阅卷。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按照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加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2日前到枣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

  文化考试结束后,枣阳市人社局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50元)。

  (三)体检

  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结束后,枣阳市人社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查和政审

  枣阳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按照用工要求对体检和资格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报名资格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带毕业证原件到枣阳市人社局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招聘手续。

  监督电话:0710-632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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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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