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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量变就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量变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它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也称渐变。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平衡、相持和静止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量变有两种形式:

  一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成语都体现着数量变化和场所变更引起质变的情形。

  二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顺序和结构方式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质变是事物超出度的界限的变化,是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因而又称飞跃、突变或革命。

  事物的质变有两种基本形式: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所谓爆发式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来实现的质变。如自然界中的火山爆发、地震、海啸、原子弹爆炸等;社会生活中的暴力革命和战争等。

  所谓非爆发式飞跃,是指不通过对抗的形式,而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来实现的质变。比如物种的演变;从猿到人的转化;人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根本改变;通过发展生产,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变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等等,都属于非爆发式飞跃。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新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交替,循环往复,不断转化,就构成事物不断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这就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量的变化积累起来,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引起质变。量变规定着质变的性质和方向。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就是说,任何事物的量变都是不会永远持续下去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突破事物的度,引起事物的质变。这就是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第三,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事物在实现了质变以后,在新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这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转化。量变可以引起质变,质变同样也可以引起量变。质变把量变的成果巩固下来,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所以,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第四,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又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所谓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属性未变,而非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质变过程中量的扩张,是指当事物的质变开始时新质并不是一下子同时出现,而是先突破一点或几点,然后在量上迅速扩张,最终完成整体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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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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