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选调生综合知识:事物的联系、客观性和普遍性
2012-01-11 17:5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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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及其客观性
联系是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不是事物之间个别的、暂时的现象,而是事物之间普遍的和永恒的现象。联系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是物质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是说,事物之间的联系既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也不是人们随意想象出来的。人们既不能“创造”事物之间的联系,也不能“消灭”事物之间的联系,而只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并在正确反映的基础上利用这些联系。
2.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和过程联系着;每一事物和过程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他要素和环节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和过程,任何事物和过程都是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环节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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