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银行”频现,事中监管去哪儿了(2)
2015-02-06 11:25 湖北人事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文章来源:新京报
以南京出现的“假银行”为例,它本是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准设立的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其业务范围是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信息咨询。但是,工商部门在核准其建立后,却对其日常的经营活动没有跟进监管。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家“假银行”唯一的一处营业部距区政府不到1公里,距离所属工商所仅一个街区,明摆在眼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竟然一无所知。由此可见,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管理如果只是专注于事前审核,批文发出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不但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更是失职。
一些地方出现“假银行”,折射出政府部门对市场监管的理念仍未改过来:对事中事后监管还很陌生,缺乏成熟的管理机制。目前,面对一些“假银行”,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往往以这些机构没有经过其批准为由,将监管责任一推了之。但是,完善的金融市场事中监管,不仅要求监管机构对经过批准的相关金融机构日常所进行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而且需要对市场内出现的各种金融活动进行监管。还是以南京这家“假银行”来说,当它以一个固定的营业场所进行非法的吸储活动时,金融监管部门对此熟视无睹,实际上也是放弃了自己承担的事中监管责任。
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要求减少事前审批,并不是为了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责任,相反,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设立,政府肩负的责任只会更重。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改革正在不断推进,民间金融获得了合法地位,在利率市场化的目标之下,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也已多样化,各种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让百姓眼花缭乱,如果缺乏严格的市场监管,金融诈骗活动很容易发生。因此,在对事前审批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政府需要强化事中监管机制,切实地负起这方面的责任,用严格的市场监管来保障民众的财富安全,为社会经济的顺畅运行建立起严密的制度屏障。
(编辑:涂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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