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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黄冈浠水县公开招聘3名城乡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2013-03-07 14:04 湖北公选遴选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选遴选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冈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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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速推进浠水县城镇化建设,浠水县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县城乡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浠水县城乡规划局局长1名

  浠水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浠水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

  3、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建筑学、城镇建设、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还必须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为:

  1、报考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资格条件。(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2)具有规划建筑设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5年以上;(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主持过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种专业规划的设计,有较丰富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经验和城市管理经验。

  2、报考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资格条件。(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2)具有规划建筑设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有2年以上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经历或参与过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种专业规划的设计。

  3、报考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资格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2)具有规划建筑设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3)在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或参与过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种专业规划的设计(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可不受限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统一填写《湖北省浠水县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局局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rsks.gov.cn/、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下载。湖北省范围内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说明专业岗位工作经历、业绩和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小二寸、红底、同版、4张),到浠水县委组织部报名;湖北省以外报名人员,可将报名表格和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发至专用邮箱(xszhgbk@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17:00止。

  现场报名地点: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委大院内)

  联系电话:07134221886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者,并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职位按1:5的比例划线,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作为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提供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各类证件及能够说明专业岗位工作经历、业绩和成果的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人选自动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与素质。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成绩,按招聘职位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具备相关资格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六)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实行量化评分式考察,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专业业绩、成果和贡献(具体量化标准另行制订)。考察结束后,考察对象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占20%计算总得分。如考察对象因在公示和考察中出现被否决情况,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八)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

  (九)公示和聘任。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浠水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依照有关程序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期及待遇

  1、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期满可续聘。聘期内实行合同式管理,目标化考核。由县政府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任为城乡规划局局长的,年度薪酬待遇不低于10万元;聘任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或总工程师的,年度薪酬待遇不低于8万元。

  2、聘任为城乡规划局局长的,享受不低于12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待遇,5年聘任期满,继续聘任且年度业绩考核合格的,房屋产权作为奖励转归个人所有;聘任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或总工程师的,享受不低于9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待遇,5年聘任期满,继续聘任且年度业绩考核合格的,房屋产权作为奖励转归个人所有。

  3、户籍在外地的聘任者,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县。对浠水县外干部的配偶、子女根据其工作单位和性质,按照政策给予相应的安置。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将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由浠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34221886

  浠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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