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招聘

您当前位置湖北 > 湖北教师考试 > 报考指导 >

2017-2019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

2019-08-14 13:32 湖北教师招聘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7-2019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湖北教师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咸宁教师招聘,湖北教师招聘报考指导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湖北教师考试群

  2017-2019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湖北教师招聘网微信号公众号:湖北省教师招聘(hubeijs)】将及时更新湖北教师招考资讯。考生还可加入2019年咸宁教师考试交流群:429608047 (点击加群),咨询电话:0715-8129687 18062320951

2017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通山政发[2007]35号),结合我县一中、职教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7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4、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709室。联系电话:0715-2298629或15827900786,联系人:乐浩明。

  (四)报名材料:《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表;应届毕业生出具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资格的证明;正式在册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六)报名年龄要求: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七)报名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0、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709室。联系电话:0715-2298629或15827900786,联系人:乐浩明。

  (三)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请人代领的还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件。

  2、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务必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70%)、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20%)和职业认知(占总分1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商议后确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不占招聘岗位面试名额,面试成绩排名为考试总成绩排名。

  4、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通山县教育信息网站予以公告。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考核。

  4、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面试,课题临时抽签决定,备课时间2小时,备课资料是现行教材与教学用书,高中学科为人民教育版,中等职业学科为高等教育版,考生不得携带其它资料进场。

  七、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总成绩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验标准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人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四)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人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十、补充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招考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或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一、其它

  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15-2880078

  附件1、2017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请下载附件包:

 

招聘岗位表、报名表等三个附件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山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2【招8名教师】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招8名教师】

  参照附件1:《2017年通山县投资审计局等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6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报名材料:《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表;2018年全日制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报名要求:(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2)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3)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4-1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通山县(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小于1:3,不足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五)其它事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 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弃权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声明材料到招聘单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站予以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笔试或面试,导致岗位不足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方可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因考生放弃笔试或面试,导致岗位不足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九、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文化系统和教育系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体检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报经县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一、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报经县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通山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5-2880058 0715-2880078

  附件:1.2017年通山县投资审计局等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8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我县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通山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8年通山县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3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证明;

  5.2018年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3.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六)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一中、职教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根据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五、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19、20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与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通山县(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数占10%,教育教学理论分数占20%,学科专业知识分数占70%。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时间:上午8:30至11:30。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数控制在1:3以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通山县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

  1.高中、中职教师岗位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20分钟。

  2.幼师岗位以说课和技能展示为主进行面试,说课时间7分钟,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三选二)8分钟,合计面试时间15分钟。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考生也可自备辅助工具。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3.财务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03、C04)采取结构化面试,合计三道考题,主要考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答题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只有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同一场面试,同一学段、学科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报考岗位无同类别学科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与面试均按百分制量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在考核期间内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招聘工作纪律。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附件1:2018年通山县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019年咸宁通山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和《关于同意通山县一中和职教中心用编计划的函》(通编办函〔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拟于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教师4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咸宁教师总群:429608047 】

  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一本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一本、二本以入学录取的批次为准)或研究生学历,所有学历均需获得学历、学位,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专

  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岗位表中年龄规定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通山县在编教师或已参加通山县教师招聘待聘用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和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发布点有:

  1.通山县政务网;

  2.通山县电视台滚动字幕;

  3.通山县教育信息网。

  信息发布由人社局全面负责,发布时间拟定在4月10日之前,距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及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报名职位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工作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各用人单位委派1名工作人员参与报名),教育部门及用人单位积极配合。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完毕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通山县第一中学、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含通山二中)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根据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报名时间拟定4月17—19日。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三)笔试

  笔试拟定在5月12日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数占10%,教育教学理论分数占20%,学科专业知识分数占7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工作和笔试试题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笔试出卷在相关专业机构统一命题)。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时间:上午8:30至11:3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数控制在1:3以内)。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有弃权考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声明材料到招聘单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人社局在通山县政务网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20分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含核减后的岗位)只有1:1或达不到1:1的,按考试总成绩淘汰最后一名考生(如遇最后一名并列的,淘汰面试成绩低者)。如果某一学科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此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起草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审定,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考官安排及评分标准等内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人社局负责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与面试均按百分制量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员资格。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前应与接检医疗机构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态度、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招聘工作小组和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组 长:张晓丹

  副组长:乐有才阮仕全陈德胜孙建光

  成 员:朱四龙徐能林涂五生林早林孙志国

  工作小组负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联合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正常运转、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等,确保圆满完成招聘工作任务。

  (二)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以查证属实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的处罚。

  (三)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其他

  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县职教中心0715—2067606

  县第一中学0715-2380100

  后附:《2019年通山县一中、职业教育中心(含通山二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

  2019通山一中、职教中心招聘岗位表1(2)

  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通城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98人(教师招15人)

  根据《2019年通城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方案》(隽人社文〔2019〕3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共98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9人,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69人。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见《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和《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人社局一楼(通城县隽水大道332号)。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到报名地点报名。

  2、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的,须提供报考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报考人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4、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及“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5日。

  5、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10月25 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6、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相关岗位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通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符合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4)。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通城网(www.zgtc.gov.cn)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报考人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于笔试前3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通城县隽水寄宿小学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引进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引进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县人社局备案。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该类考生需提交服务期满证件。“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项目”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考生参加笔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中国通城网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按照笔试开考比例的处理办法,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分数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具有博士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40%+面试成绩×60%;其中“三项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

  4、面试成绩高的;

  5、学历层次高的;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因工作需要,报经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在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过程中,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个工作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招聘岗位的等级聘用,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人员由县委人才办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如下待遇:

  1、住房补助。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具有博士学历、正高级职称(执业资格)的,按购房款的3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执业资格)、高级技师,按购房款的2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全日制本科生住房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公租房或由用人单位安置给予一定的租房补助。

  2、生活补助。博士、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35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其他待遇。本次引进的人才作为全县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于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对符合公务员调任及聘任制公务员有关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程序选调到党政机关任职或选聘为机关公务员。引进人才在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子女转入我县学校就读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本地学校就读。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七、工作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

  组织部0715—4513380(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人社局0715—43549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附件:

    (编辑:廖老师)

    2022年湖北中小学教师报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