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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全攻略-《经济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2019-07-24 18:30 湖北会计职称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会计职称考试群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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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会计师考试全攻略-《经济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由华图会计考试网整理发布,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正在紧张的备考中,华图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帮助,更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信息请关注官网。

  管理方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 投资人的内部限制(对外无效,对内有效)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对受托人的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编辑:华图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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