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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税务管理

2019-12-02 15:59 湖北会计职称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会计职称考试群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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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一)多证合一

  五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账簿、凭证、发票管理

  (一)账簿、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相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发票管理

  1.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3)其他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适用范围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3万(季度>9万):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月销售额≤3万(季度≤9万):免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纳税人可依法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发票的保管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4.发票的检查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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