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公基常识:如何判定是否取得中国国籍

2021-07-02 14:5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公基常识:如何判定是否取得中国国籍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基常识,湖北事业单位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在宪法中我们经常提到“公民”这个概念,所谓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是一个法律概念。那么我们怎么界定一个人是否可以取得中国国籍呢?本文将对此考点进行总结。国籍是指一个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的法律资格。国籍的取得是指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国民或公民的资格。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因出生取得和因加入取得两类。

  一、因出生取得国籍

  因出生取得国籍又称原始国籍,是最主要的一种取得国籍的方式,分为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和混合制原则三种。血统主义原则是根据父母的国籍来确定一个人出生时的国籍。血统主义又分为单系血统主义和双系血统主义。前者是指父亲的国籍决定其子女的国籍;后者是指父母的国籍决定子女的国籍。出生地主义原则是根据一个人的出生地来决定其国籍,不问父母国籍如何。而混合原则则是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来确定国籍。

  我国在因出生取得国籍的问题上适用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原则。双系血统主义体现在:《国籍法》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比如:中国的女子刘某嫁给甲国男子并定居甲国,后在甲国生下儿子,如果儿子在出生时就具有甲国国籍,则其不具备中国国籍;反之,则取得中国国籍。

  出生地主义原则体现在:《国籍法》第6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需要注意的是,因出生在中国而取得中国国籍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父母均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2.父母已经在中国定居。条件缺一不可。比如:一对无国籍的夫妇来中国留学一年,期间诞下一男孩,该男孩不可能取得中国国籍,因为其父母未定居中国。

  二、因加入取得国籍

  因加入取得国籍又称为继有国籍,是指由于本人意愿或者某种事实,根据一个国籍法的规定而取得该国国籍。申请入籍,在我国,受力国际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的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但假如中国国籍的申请,均由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此外还要强调一个知识点,《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读了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如何取得中国国籍有了新的认识。

  【例题】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那么甲的国籍是()。

  A.具有中国国籍

  B.具有双重国籍

  C.无国籍

  D.不具备中国国籍

  【答案】D

  【解析】《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甲出生时取得美国国籍,因此,不具备中国国籍。

    (编辑:余老师)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