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15:58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试题: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试题,事业单位考试试题,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判断题)在民事案件中,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因此,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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