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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凌晨,勉县发布“2.17”案件情况通报

2021-11-03 14:19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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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1年3月15日凌晨,勉县发布“2.17”案件情况通报,通报称,经公安机关全面侦查调查,现已查明:作案人杨某(男,13岁)、被害人王某(男,6岁),二人系同组邻居。2月17日18时许,杨某趁家中无人,将王某诱骗至自己住处加害并藏尸。根据刑法规定,杨某对王某的死亡:

  A.不负刑事责任

  B.免除刑罚

  C.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D.仅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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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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