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见有机可乘

2022-01-09 23:53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见有机可乘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试题,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2.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刘某身上的钱包掏走(钱包内有30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刘某醉酒,李某利用其不知情,秘密窃取钱包属于盗窃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项错误。

    (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