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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乙借得高档手机

2022-10-16 20:25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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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单选题)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乙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乙猛追未果,则甲的行为可认定为:

  A.抢劫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盗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或第三人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而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被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注视,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此题中,甲没有暴力行为,不构成抢劫罪。A项错误。

  C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此题甲不符合骗取财物得到要件。C项错误。

  D项:成立抢夺罪要求行为人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具体是指采用可以使被害人立即发觉的方式,公开夺取其持有或管理下的财物。D项错误。

  盗窃罪与抢夺罪都属于法定的自然犯,类型化犯罪的共同点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非法取得他人占有物。

  (一)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盗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或第三人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而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被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注视,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具体含义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秘密窃取具有主观性,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他人不知情的手段,包括公然盗窃在内;第二,秘密是针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持有人而言;第三,秘密必须贯穿于行为人整个行为之始终。

  (二)我国理论界通说认为,成立抢夺罪要求行为人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具体是指采用可以使被害人立即发觉的方式,公开夺取其持有或管理下的财物。一般情况下“公然性”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实施夺取行为,使他人来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这种“公然性”不是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具有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但实施暴力的对象是财物而不是针对财物的合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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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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