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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从其性质上讲,应该是防卫行为,只是超出防卫的必要限

2023-02-20 13:2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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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错题)防卫过当,从其性质上讲,应该是防卫行为,只是超出防卫的必要限度。()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法条得知,防卫过当在本质上是正当防卫的衍生物,行为人的正当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转化成防卫过当,并不能因此否认其防卫行为的正当性。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①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

  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主观条件:具有防卫的意图。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不具有防卫意识。

  ④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⑤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相适应。

  特殊防卫(无限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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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z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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