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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

2026-02-22 19:22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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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乙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致被害人轻微伤。就本案处理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B.不撤销缓刑,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C.撤销缓刑,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D.撤销缓刑,按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首先撤销缓刑;其次对新犯的非法拘禁罪作出独立判决;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将前罪判处的刑罚与新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乙在缓刑考验期内犯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且累犯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新罪,乙的前罪处于缓刑考验期,刑罚尚未实际执行,不符合累犯构成要件。A项错误。

  B项:依据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核心处理规则是“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而非“不撤销缓刑”。仅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表述,遗漏了与前罪数罪并罚的法定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B项错误。

  C项:虽然乙的行为符合“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但选项未提及“与前罪数罪并罚”,仅强调对新罪从重处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对新罪作出判决后,与前罪刑罚合并执行”的核心规定,处理方式不完整。C项错误。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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