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10:24 湖北公选遴选考试 http://hb.huatu.com/gxlx/ 作者:华图吴老师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微信号:huatu027)同步发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欢迎QQ群 【湖北公选遴选交流:249257310】,咨询电话: 027-87870401
举办时间:2016-12-06 09:00
举办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603室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华中科技大学专项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专业
具体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专项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2017年8月1日前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少数特别急缺的岗位可放宽至2016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具体见附件1);
4、选聘人员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非应届的在读生;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2016年12月6日9:00-17:00)。本次专项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非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前往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603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代码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及2张1寸彩色登记照,专项选聘工作专班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1日9:00-12月25日20:00期间,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前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素质、逻辑思维、表达分析能力和职位匹配度。
面试前,需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学习成绩单、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4、体检和考核。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函调、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在面试、体检、考核环节,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递补或在同类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调剂。不宜递补或调剂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四、其他事项
1、选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2、本《公告》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请参加选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专项选聘咨询电话:027-84733612。
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专项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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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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