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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603名乡镇公务员公告(2)

2013-10-31 09:19 湖北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选遴选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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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职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在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每位考生15分钟。

  面试时间为12月上旬。考场设在各市州、直管市。面试前各地在《职位计划表》中注明的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等。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或在面试公告中明确的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在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体检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人数1:1.5确定。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等政策进行。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机构必须对两次体检情况综合评判,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计划1:1.5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职位计划1:1.5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要向考察组提供个人德才情况及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乡镇党委要提供对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500字以内)。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重要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还要到其所在的村进行延伸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近三年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行政处分和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考察组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7、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要求举报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各市州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相关事项提醒:

  1、咨询方式。

  涉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具体问题,考生应在工作时间内,首先按《职位计划表》中“招考政策咨询电话”,依次与县(市、区)、市州、省联系咨询。

  涉及招考基本政策的咨询,与027-12333-2-0联系。

  涉及网上报名技术的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325035、87236225联系。

  涉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236225联系。

  2.考生报名时务必留下联系方式,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湖北省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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