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09:32 湖北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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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是:
A.抛弃动产
B.设立遗嘱
C.债务免除
D.授予代理权
【答案】A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需向特定的相对人做出,其特点是在表示完成时即刻生效,例如:遗嘱的订立、抛弃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等。根据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B项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的是在法律行为中,需要向特定的相对人明确表达意思表示。如订立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合同解除、授予代理权等,都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其可以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对话的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过对话形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如面对面的交谈或电话、视频等电子传输方式的交流;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则是指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非实时对话方式传递的意思表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取决于表达方式和是否被相对人接收,如以对话方式作出,则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若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则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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