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机关 | 面试名单 | 面试公告|面试时间 |
湖北省直机关 | 面试名单 | 陆续更新中 |
武汉【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30日 |
随州【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28日 |
恩施【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29日 |
荆州【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30日 |
鄂州【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 |
宜昌【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28日 |
潜江【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 |
黄石【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28日 |
仙桃【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 |
襄阳【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29日 |
咸宁【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29日 |
孝感【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29日 |
天门【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28日 |
神农架【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 |
十堰【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30日 |
黄冈【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 |
荆门【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28日 |
湖北省检察官助理【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30日 |
湖北省法官助理【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30日 |
湖北省监狱戒毒系统【4月22日发布】 | 面试名单 | 4月27日至4月30日 |
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所核减的空缺职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考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 +面试成绩×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