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解读——入门篇
2011-06-10 10:3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1、 什么是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 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哪几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目前的公务员考试主要是针对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进行公开招录,专业技术类职位更多是采用其他方式招录。
3、 公务员职务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4、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如何划分?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5、 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从概念上说,我国公务员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来分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是指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的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地方国家公务员相比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要求相对稍低,并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
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在地位上完全平等。福利待遇方面按照所在地区和所属部门的不同有一定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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