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考面试热点:网络真心便利吗?
2014-01-09 15:2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王姗姗 来源:湖北华图
"热点概述
从2006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虐猫女"事件到2008年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到2009年"央视实习生"事件,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投河"案件,"人肉搜索"的悲剧不断上演,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疑问,从未停歇。
广州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即使是犯罪分子也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在网络上曝光个人隐私信息,无疑是'网络示众',这与'文革'时的集中宣判,古时候的游街示众没有实质区别。"陈舒说,国家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及"人肉搜索",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多见于宪法、刑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等一些原则性规定和行业性规范,缺乏全局统筹和可操作性。
在司法实践中,2008年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当事人王某因"婚外情"致妻子死亡而被人肉。法院审理认为,尽管王某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标准,但依然享有名誉权、人格尊严依法应受到保护,最终判定两网站侵权,并支付王某8000元精神抚慰金。
2009年6月,江苏徐州市出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率先向"人肉搜索"说不,此举遭到网友炮轰。在随后的人民网调查中,九成网友表示反对,认为这是在封杀网络监督,为贪官污吏提供保护伞。
"相关评论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李幸:人肉搜索具有放大效应,对于生活在一个小镇上的女孩子来说,更是感觉草木皆兵,人言可畏。面对网民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对未来生活产生了极端恐惧。问题的根源是,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模拟题
网络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但近几年,经常在网络上出现"人肉搜索""人身攻击"等不良现象,对于这样的事情,发表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伴随着网络兴起,互联网的普及,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质的飞越,为社会平台资源共享,加强联系,提供了很大便利。但是网络毕竟是一把双刃剑,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一些人利用网络平台搞"人肉搜索",一些人通过网络形式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这这些现象不仅给当事人生活造成不便,也不利于良好社会秩序的维护。显然,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更是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甚至严重者,涉及刑事犯罪。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人平等地享有合法的人身权利。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对别人进行恶意攻击,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应当予以严查惩处。
究其原因,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网络自身的特点,网络具有虚拟性,是一个自由平台,准入自由,门槛低,灵活多变,传播迅速。让人们充分发表言论自由渠道简单,容易操作。一些人防范意识弱,不懂得自我保护。其次,网络监管不到位,互联网覆盖范围太广,并且很多人可以匿名发帖,网络的虚拟性导致网络上信息虚假很多,无法验证,并且我们的监管技术有限,难免会有疏漏。再次,个别人利益熏心,思想觉悟低,道德品质缺失,利用网络平台,恶意攻击他人,搞破坏。最后,网络违法犯罪彻查不严,导致不法分子有侥幸心理,违法成本低。不能有效起到警示作用。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社会要进行广泛地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精神素质,增加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并且,要对人民群众进行网络环境自我保护的教育宣传,提高权利意识,防范意识。另外,要求网络监管者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遇见恶意攻击的帖子即时删除。不仅如此,一但发现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加大治理力度,对于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危害社会,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分子,严惩不贷。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会清洁网络环境,让我们的网络平台健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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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喻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