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7-87870401(武昌)
027-85447051(汉口)
湖北华图
【导读】民政部: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低保申请

  1月21日电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徐华今日表示,低保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并应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100%入户调查。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徐华21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改革创新低保工作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徐华介绍,民政部专门印发了低保审核审批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各省区市也制定了配套的政策措施。主要的举措有:一是规范申请审核。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并应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100%入户调查。

  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乡镇、街道要召开评议会,组织居民代表对申请人声明的收入财产状况,入户调查结果等进行评议。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县级民政部门在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材料的基础上,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四是规范社区公示。在社区设置固定公示栏,对低保家庭相关信息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

  五是加强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等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徐华表示,同时,还强化了对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居(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湖北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喻倩)

    更多关于 时事政治 低保 民政部 的内容:

    经典图书

    • 湖北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