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招录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的通知(2)
2014-01-23 09:1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b.huatu.com/ 作者:国家公务员局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导读】2014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招录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的通知已出,面试安排在2月20日上午进行。
(9)其他材料:
待业人员还需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调剂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外,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上述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我办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4.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康、刘佳慧
联系电话:010-6857 6818
传真:010-6857 6791。
邮箱:rensc@hmo.gov.cn。
特此通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 事 司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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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