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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因首次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线工作岗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就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工作人员发布补充公告

  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因首次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线工作岗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就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工作人员发布补充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一线水行政执法及管理岗位招聘男性工作人员2名;内务管理工作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岗位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学历及身体素质要求:一线水行政执法及管理岗位: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为水利类、电子信息类;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内务工作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为法学类、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中的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应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元月20日—2014年元月26日(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宜都市水利局政工科(地址:陆城长江大道195号水利局大楼4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一套(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院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红底),填写《报名登记表》(在附件里下载)。

  每个职位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达须到1:3及以上比例为有效。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职位计划。

  原已报名的直接参加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经审查确定为有效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宜都市水利局网站公告)。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公共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取消该职位。

  面试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前抽签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分值: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宜都市水利局网站公告)。

  3、成绩计算与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三日内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核复审

  按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被对象。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靠前者,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资格复审和现实表现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现实表现有违纪违法行为。

  3、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原因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到今年7月31日止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宜都市政府门户网站、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宜都市水利局网站。

  联系电话:0717—4842139(宜都市水利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717—4842308(宜都市水利局纪检工作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招聘报名表

  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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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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