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3-11-06 14:07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hb.huatu.com/ 作者:卞新龙 来源:临西县委宣传部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人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是某一特定的区域内人们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培育形成的有自己特色的共同思想、价值观念、基本信念、城市精神、行为规范等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是与经济、政治并列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物。 文化是资源的灵魂,是发展的动力,是繁荣的象征,是智慧的反映。
在我国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最大,农民问题始终是令人关心的重大社会话题,民生问题也是党政机关、政府部门思考和探究的重点话题之一,而农村文化作为农民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普遍关注,并引起高度重视。在农村人们对文化的认识可以说是十分贫乏,人们在日常的工作之余,参与文化活动的人是少之又少,包干到户以后,人们更多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甚至当自身利益与社会公德发生矛盾时,利益导向就会左右人们的行为,当利益分配产生矛盾时,就出现了矛盾的抗争,诱发不稳定事件。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文化生活,用先进的文化占领农村的思想阵地,是当前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议题。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势在必行,文化产业发展以创意为源头,是一种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当下,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尤其落后制约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需要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布局和宏调思路出发,从较高的起点上对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进行深入的思考
当前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 有相当一大部分已经迈上小康之路。许多地方的农民群众已经不满足于吃饱穿暖,他们想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精神文化生活,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 农村的文化建设从总体来说还比较薄弱,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第一,农民的文化生活枯燥、单调,文化消费偏低。农民劳作之余,除看电视外最主要的消遣活动是串门、聚众喝酒、打麻将、打牌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一些娱乐项目是“带彩”的便是对输赢几个小钱来消遣时间,农闲时节,赌博现象比比皆是。一些农民在封建迷信上花费了大量时间,耗费不少钱财,多数农民没有文化消费概念。
第二,农村文化队伍力量薄弱。农村专业文化干部人员少、待遇低、水平不高。尽管乡有文化站,但专职干部不专用,经常被抽调去做其他应急的工作。在机构改革中,有些文化站面临被取消编制的危机,致使专职干部人心慌慌。而村里的文化室多是为创建而设,一室多功能, 随上级部门的检查而改变。这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
第三,重视不够,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文化活动设施匮乏。农村文化土壤荒漠化,关键是因为缺乏能够提供健康休闲的场所和配套设施。人力、财力、物力供应不足是目前许多农村文化建设中难以逾越的障碍。
第四,乡镇文化活动缺乏吸引力。纵观全国各地的新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我们发现很多地方把新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简单的看成给农村多送几场慰问演出,给农民多放几次电影等等,却没有考虑送出去的文艺给农民到底能带来多大的效应,能多大程度促进当地的精神文化建设? 这样的送文艺能解决农民一时的胃口,却不能解决农民一世的胃口。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
第五,近年来,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只留下老少两头,发展动力不足。农村的老年人虽对当地人文历史熟悉但难以有精力将其发扬,不可能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儿童更不可能,而能够承上启下的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不仅不能使当地优秀文化发扬光大反而会导致农村优秀文化难以传承从而消亡,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多措施并举,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第一、政府要为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提供政策保证。
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农村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政府的政策法规体现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创造农村文化产业的优良环境,是政府履行对文化产业公共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政府对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度、导向、规范及管理措施等,最终体现在政策法规之中,政府管理和引导农村文化产业之目的、依据及手段的合理性,最终也要体现在政策法规之中。文化产业是通过市场化进行运作的,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政府的政策法规为农村文化产业提供公平规范竞争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的保障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直接主要表现为:制定相关政策为农村发展当地文化产业提供资金,引导人才进入农村文化产业市场等;间接表现为:制定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再教育,灌输优秀的文化知识,避免使其将低劣腐朽的文化带入农村,与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等。
第二,顺体制, 扩大乡镇文化机构职能。
市场经济时代,农民的文化需求主要是“求富、求知、求乐”。因此,必须尊重和适应农民文化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首先要转变文化工作仅仅依靠文化宣传部门来办的观念,积极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广播、政法等部门广泛参与基层文化建设活动。其次,要改变文化活动单纯搞娱乐的做法, 将知识性、教育性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田头恳谈、道德论坛、法制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新颖有效的形式,改单向灌输为互动参与,牢牢吸引农民,以此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第三、强基础,切实解决家村文化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当务之急要切实加快公共文化设施载体建设,诸如图书室、阅览室、娱乐室、科普室、体育健身室、医疗室以及文艺宣传队等。要在加强政府性投资的前提下,引进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到农村文化建设上来,以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加强文化干部及文艺爱好者专业知识培训,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艺创作的积极性,从提高整体素质入手,发挥农民艺术家的优势,组建优秀农民文艺演出队,组织文艺爱好者成立协会,促进农村文化工作开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对传统文化加以挖掘、继承和发扬。
第四、建队伍,建立一支扎根基层、融于群众的农村文化队伍。
改革用人制度,面向社会招贤纳才。乡镇建立健全文体服务中心,配齐专职人员,稳定工作队伍。培养文化骨干,建立一支扎根基层、融于群众的农村文化队伍。通过强化软件建设,确保各层面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保障农村文化积极健康发展。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指标的文化人才认定和评价机制,充分激发自身的活力和动力。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切实增强文化事业的内部活力。把有专业特长、思想品德端正、业务素质高、有一定成果的年轻人选拔到文化岗位上来。
吸引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年纪又比较轻的人员参与到民间文化发展的队伍中来,并对其实行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工作岗位规范,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要积极支持民间文艺团体、文化示范户、文化经营户等文化队伍的发展,支持他们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文化服务渠道,引导他们开展健康的文化活动,在经费、场地等方面尽可能地给予扶持;培养“草根”文化队伍。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也都有自己的民间艺人,他们创造的文化形式与百姓日常生活最贴近,也最受百姓喜闻乐见。要定期对这些“草根”文化队伍进行培养,鼓励他们参加各种比赛,提高民间艺人的待遇,以保证传统文化能够源源不断地流传下去。
第五、搭台子,切实解决农民参加文化活动难的问题。
首先,选好文化宣传载体。电灯、电话、电视、家用电器逐步进入农户,展现了乡村现代生活气息,特别是电视进入农户,为广大农民享受现代文明提供了基础载体条件。然而,当前乡村充满时代气息的文化生活似乎只有电视这一传媒载体,且仅此传媒,覆盖面也相当有限。我们要积极组建图书馆、活动场等相关的设施,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良好的平台,努力消除消极文化滋生的空间。其次,要建好机制。要建立文化下乡、送文化、种文化等相关工作机制,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使之具有长效性和实效性。第三,要结合实际。要针对当地的文化特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乡村民间文化底蕴,积极开展有特色、多层次的文化活动,形成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品牌,以品牌带动当地文化的发展。第四,必须坚持不懈地打击非法文化活动,遏制消极文化发展势头。改革开发以来,各种文化形态、文化观念、文化现象潮涌而至,一些不健康的、腐朽没落的文化观念冲击着意志薄弱者、思想幼雌者,随着时间的迁移,空间的拓展,这种转变的速度很有可能加快,特别针对受教育程度和综合素质普遍偏低的广大乡村居民。因此,农村基层组织要正视乡村消极文化现象的存在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关注消极文化继续在乡村蔓延将带来的极大危害,认真探讨、积极采取强化教育、正面引导、竭力挽救、坚决打击等综合措施,坚决遏制、逐步消除乡村消极文化现象,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广大农村阵地。
总之,发展新时期的农村文化建设,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精神,针对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现状,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大力构建县、乡、村文化设施与文化活动场所,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面的文化需求,不断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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