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2013-10-31 16:33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hb.huatu.com/ 作者:李露 来源:凤冈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近年来,贵州省凤冈县社会和谐稳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各项改革顺利推进,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升,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形象得以彰显,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度日益提高。随着“以茶兴县、以茶扬县”的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的绿色经济呈现出强劲势头。外地客商纷至沓来投资创业,外出务工人员也纷纷返乡发展,干部群众求发展、谋跨越的激情空前高涨。与此同时,在改革发展中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如企业改制所导致的下岗职工安置、再就业、劳资、社会保障等;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产生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在农村发生的山林土地权属争议以及水事纠纷;对煤炭开采以及煤炭销售市场规范整治诱发的矛盾;产业发展中产生的土地流转矛盾;中央对农村土地税费免除后,之前因道路、沟渠等建设占用农民土地而产生部分农民少地或无地,税费免除后导致少地或无地农民利益受损,同时又得不到合理补偿的矛盾等。这些矛盾纠纷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是影响和制约改革推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确保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做好化解和妥善处置社会发展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依法化解和妥善处置了改革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增强了社会的和谐,促进了全县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他们的经验是:
一、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前提和措施是依法
和谐社会并非是完全没有矛盾和纠纷的社会,而是多种利益和谐共存的社会,是不同的合法利益能充分享有表达机会和途径的社会,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保护的社会。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同时也要认识到矛盾纠纷的可防可控,产生后能够化解和消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面对矛盾不要回避,要敢于正视,并积极的寻求解决的办法,让已出现的矛盾得到及时的化解和妥善处置。矛盾纠纷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从产生的实质看,最核心的因素还是一个利益争执问题,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从产生的根源来看,既有政策性的因素,又有来自社会的其它因素。因此,无论何种类型的矛盾纠纷,也无论其产生的原因有多复杂,只要我们用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严格依据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去做疏导说服化解工作,以理服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矛盾纠纷是能够化解的。如县政府在县城区域对煤炭销售市场进行规范整治时,要求经营业主办理有关经营手续并搬迁到规划的指定区域经营,同时对无证经营煤炭销售的必须予以取缔,政府对主动搬迁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偿。县工商局、城管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在联合开展工作中,二十多名经营业主以补偿过低为由拒不搬迁,县城区域内的所有经营业主联合信访,并要求见政府领导。后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引导信访人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推荐了五名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干部同政府领导一起与信访代表进行对话,对话中充分听取了信访人的陈述意见,参与对话部门针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分别作解释,同时说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对话,让信访人知道了相关的规定,增强了信访人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在依法的前提下,该群体性矛盾得到化解,煤炭销售市场得到有效整治,蓝球馆建设如期启动,城镇建设得到顺利实施。省外投资商到我县投资开采煤炭,因政策因素而诱发的群体访,仍然是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通过县长与信访人对话而得导了妥善处置。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式,依据有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见微知着,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不能让事态扩大,更不能等事情闹大了再来解决。严格防止用强迫命令等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二、在发展中所出现的纠纷通过发展解决是治本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所有工作部署、措施、改革思路和方案都坚持这一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发生新的矛盾,消除产生矛盾的诱因,对己出现的矛盾纠纷,做细做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工作,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事事、时时、处处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重,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变成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的过程,千方百计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在绥阳镇新岗村发生的堡上组与坝上组的水事纠纷,水资源在堡上组的地界内,因利用该水资源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群众无力承受导致水资源得不到利用,坝上组确无清洁卫生的饮水源,坝上组多次与堡上组协商用水,堡上组以本组无其它饮用水源为由不同意坝上组取水,两组村民发生矛盾,坝上组因饮水问题多次群体上访到县、到市,镇、村多次调解未能解决,堡上组声称:如坝上组要饮水,就得帮助堡上组修建沟渠解决饮水问题,若既不帮助解决,又要强行饮用,堡上组村民便从半山开挖进山阻断水源。为了化解两组发生的饮用水源矛盾,县委、政府领导三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商议如何化解两组之间的争议,经商议后形成了解决的方案,即由县水务局在同一水源,同步规划两组的饮用水,实施中采取群众投工投劳,部门帮扶,同时启动了烟水配套项目,修建了储水池和引水沟渠,两组村民间的矛盾得到消化,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化机制是保障
针对社会矛盾涉及到诸多领域,以及解决这些矛盾纠纷所受到的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制约,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化机制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保障。既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重视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又不能单纯地依赖司法机关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充分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部门参与、社会各方联动的防控体系,形成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必要方式,多种化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针对部分信访人长期游离在司法程序之外,宁可逐级上访和找领导的情况,县委、政府的领导长期坚持值班接待制度,县司法局安排熟悉法律实务的法律工作者陪同领导接待信访。同时县委出台了对各部门拟任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要分期分批的安排到信访岗位锻炼,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做好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能处置好矛盾的能力。按地域和行业,明晰了各部门及乡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职责,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矛盾隐患,责任到人,限时解决。针对信访反映和排查出的情况,能通过行政、经济的手段调节化解的就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化解,不能解决的要正确引导信访人进入司法程序,运用法律手段来化解。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已构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化机制,完善了相关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坚持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从容应对。注重社会公平,着力化解和消除了不利于和谐建设、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矛盾,构建了“预防、控制、化解”的长效机制,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全县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为各项改革的实施和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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