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7-87870401(武昌)
027-85447051(汉口)
湖北华图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一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出现了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构成

  一般而言,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构成部分:诉讼化解机制与非诉讼化解机制。

  诉讼化解机制也被称为社会矛盾纠纷的公力解决方式,即借助国家公力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最终形成解决方案和结论性意见。在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这是最具权威性、最常用的手段。

  非诉讼化解机制也被称为社会矛盾纠纷的私力解决方式,即不是借助司法力量等国家公力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而是通过当事人自身的力量或者社会力量来解决矛盾纠纷。非诉讼化解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和解,即矛盾纠纷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冲突。这是一种较为理想、也较为经济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但由于矛盾纠纷当事人关系的冲突性与对立性,一般来说在实际生活中很难成功运用。二是仲裁,即一个中立的第三人居中,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作出裁判。根据仲裁主体的不同,仲裁又可以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目前,我国只有机构仲裁而没有临时仲裁。三是调解,即一个中立的第三人居中,了解矛盾纠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情况,从中进行斡旋并促使他们达成调解协议。按照调解主体的不同,调解又可分为民间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

  构建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就是要对各种具体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进行有效整合,使之形成为一个整体。在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各种化解手段之间应当建立起有机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而不是简单地拼凑在一起。同时,还应当根据不同社会历史时期的不同矛盾类型及其发生特点,对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使之更加适应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

  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绝大多数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应当特别重视发挥以调解为主要形式的非诉讼手段的作用。

  与诉讼手段相比,以调解为主要形式的非诉讼手段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各类诉讼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耗费的时间与人力、物力都比较大;而调解的程序较为灵活,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随时随地都能进行调解,可以节省时间与人力、物力。二是诉讼需要支付诉讼费用、法律工作人员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而调解无须支付这些费用,可以给双方当事人节省开支、减轻负担。三是诉讼需要详细的事实论证和精确的法律分析,因而在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找不到充足证据时,法官只能根据法律和所掌握的证据作出合法但未必合理的裁判;而调解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的主张并不一定需要证据支持,因而调解有时更能取得合情合理的裁量结果。四是诉讼往往根据法律程序作出裁判,可能不考虑当事人是否愿意,因而结案之后的返诉率较高,也就是所谓的“案结事不了”;而调解是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案结事了”。五是诉讼只能由法官进行裁判;而调解的主体更为广泛,当事人可以自行挑选调解人员,这就使得矛盾纠纷的解决更有可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六是诉讼从原则上要求审判过程公开,而当事人有可能不愿意诉讼过程被他人知道;而调解则可以公开或不公开,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课程推荐:

  湖北省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面授课程

  湖北省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网络课程

(责任编辑:华图董老师)

     更多招考信息,欢迎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功能扫描二维码图片即可,也可以通过微信号查找,华图微信号:huatu027


    湖北省各地市联系方式 公考QQ交流群 随到随学课程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