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
2013-11-27 11:08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hb.huatu.com/ 作者:湖北华图 来源:安徽先锋网
⑶增加农民收入
加速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循环农业。加快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培育知名品牌。实施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发展规模养殖。促进“农家乐”旅游、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节约型、循环型农业,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抓住国内产业转移、需求升级机遇,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支持毗邻苏浙地区县(市)率先发展。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减轻县乡财政债务负担。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废止限制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规章和文件,依法放宽涉农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农村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对农村经纪人实行“低门槛准入”政策。
拓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渠道。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民培训覆盖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支持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定向或订单培训。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制。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以实施整村推进为中心,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2.5亿元,改善重点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每年投入财政发展资金30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民转移培训。
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
加强农田水利和耕地质量建设。整治中小河道、加固病险水库、更新改造排涝泵站。发展节水灌溉,开展江淮丘陵区和部分山区灌区水源建设。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土地出让金纯收入的20%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70%用于支持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加强生态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示范园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省财政建立山区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制度,重点支持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长江防护林建设;安排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深入推进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
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再解决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到2010年,新改建通村路6万公里,建设农村公路客运站点1.1万个,实施农村渡口改桥梁工程项目500个。发展山区小水电建设,到2010年,完成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编制村镇规划和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到2010年,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宅基地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免费向农户提供房型设计图纸。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大力普及沼气,推广清洁能源。
⑸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机制试点。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有计划地推行学校标准化建设。
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体农民。强化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开展文化活动。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与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妥善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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